兴隆县卫生监督所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
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解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存在的突出卫生安全隐患问题,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力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兴隆县卫生监督所自7月3日开始开展全县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对“四小行业”即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浴室严格对照县委、县政府、县创卫办及县卫计局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
“四小行业”的卫生监督是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重点和难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全县主干道、车站、学校、重点旅游景点等周边所有公共场所、重点是“四小行业”公共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四小行业”公共场所基本卫生状况。重点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持证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小浴室的洗涤用水、拖鞋、浴池等公共物品消毒落实情况;小美容美发店的理发工具、美容工具等消毒情况;小歌舞厅的空气质量监测及话筒的消毒情况;小旅店拖鞋、床上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专用消毒间及消毒设施配置和使用情况;供水单位水源卫生防护措施、净化、消毒设施配置、水质检测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目标:一是逐户排查卫生安全隐患;二是对不达标的“四小行业”责令限期整改;三是打造让群众放心的良好公共卫生环境;四是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卫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的工作要求进行规范,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卫生许可证上墙亮相;统一卫生信誉度公示;统一卫生要求和标准;统一禁烟标识。同时,加强“四小行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卫生标准相关要求规范经营行为。截止8月30日,共监督检查77户,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同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给予专业技术指导,并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步工作,我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四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此次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达标,对整治后仍不具备卫生许可条件或整改不力的经营单位,将依法吊销,注销其卫生许可证。
